问题 | 履行不能而免责的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履行不能而免责的情形有: 1、标的物已灭失; 2、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 3、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的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