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车辆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从两部分来看: 首先是买卖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的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所以买卖合同这一形式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形式上是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是车辆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因为我国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构成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但签订买卖合同这一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此处也同样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即车辆买卖合同如果要产生法律效力的,一是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均能有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能力;二是签订车辆合同的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的;三是车辆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就车辆进行买卖发生所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还应该到车管所进行转移登记,这样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一、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约定应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称为出卖人,应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及标的物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买受人和出卖人。 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数个买卖合同的,数个买卖合同都可以成为生效的合同。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为实物。 三、买卖合同的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除了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以外,当事人还可就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内容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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