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车辆损失赔偿:被保险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应按照车辆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2.人身伤亡赔偿: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应按照损失的程度进行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3.第三者责任赔偿: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造成第三者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4.附加险赔偿:被保险人可以购买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意外险等附加险种,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和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范围,应当按照本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的内容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赔偿概括为车辆损失、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费用等4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交通事故中第三者受到人身伤害的,保险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六条第2款规定给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及误工费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交通事故中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按照其损失的实际数额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