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是为保障车辆使用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失而设立的。如果车辆发生事故是由车主驾驶不当导致的,则一般情况下交通保险不予理赔。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是无法避免的,而且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则可以申请交通保险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和给付标准等内容合法有效。合法有效的保险费、保险合同、投保单和其他书面材料,构成保险关系。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将车辆驶离事故地点,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事故,保护现场,保存证据,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能尽到防止事故发生义务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车主驾驶不当导致车辆发生事故,则一般情况下交通保险不予理赔。但如果交通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则可以申请交通保险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