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自行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但如果责任不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的,那赔偿责任由另一方承担,无证驾驶的责任另外进行处罚。无证驾驶与事故并无因果关系,不是定责的依据。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 机动车驾驶人 在未取得 驾驶证 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 机动车 。 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 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3)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