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保险公司以“过失免责”为由拒不理赔,需要对保险合同、相关法律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其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并向其提供有关投保的书面材料。 2.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3. 《民法典》第一千八百六十四条:保险人不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八条:被保险人的行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的发生、扩大有贡献的,应当减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不得减轻。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以“过失免责”为由拒不理赔,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并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进行咨询或提起诉讼。同时,如果被保险人的行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的发生、扩大有贡献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但是不能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