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1、销售伪劣化肥罪应该按照以下标准量刑:销售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构成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伪劣化肥罪指的是生产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