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无力偿还怎么办 |
释义 | 1、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 (1)判决生效后,被告无能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2)如果确实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导致无能力偿还,法院将无法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信贷逾期实在没钱还法院会终止执行吗? 信贷逾期实在没钱还,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终止执行。民事诉讼中终止执行的情形包括: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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