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兵役登记表需要盖章的。我国达到了年纪的男性青年就要到网络上填写兵役登记,这个是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的,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 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一、办理《兵役登记证》条件: 1、办理的人员: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的男性高中(中职)毕业生也可办理。 2、办理的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办理和核验。 3、办理的条件: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者,才可办理《兵役登记证》。 二、办理的程序: 1、在全国征兵网进行注册、登记; 2、打印登记表格到村(居)委会登记、领证、盖章; 3、持表格、兵役登记证、学历证明、身份证到乡镇(街道)武装部核验、盖章; 4、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定期将兵役登记证拿到县人武部盖章; 5、青年听通知到乡镇(街道)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 6、带着兵役登记证安安心心、高高兴兴参军或上大学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