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应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通过铁路道口,机动车应遵守以下8条规定: 1.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2.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二米以外的处所,严禁停留在铁路上和抢越。 3.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 4.凡遇到火车即将通过情况车辆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5.遵守道口信号的显示规定。 6.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7.不准转弯掉头。 8.严禁车辆在没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线路上穿越。 法律依据 《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道路上的车辆(包括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同)和行人在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二米以外的处所,严禁停留在铁路上和抢越。 第十五条 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大、中型拖拉机不准超过十五公里,小型拖拉机不准超过十公里,并不得在道口内超车或停留。一旦车辆在道口处发生故障,车辆的驾驶员或操纵、驾驶车辆的人要立即将车辆移出铁路限界(距钢轨外侧不少于二米);确实无法移出时,需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设法通知两端车站,并在该道口两端不少于八百米处的铁路上用红色信号(昼间用红旗、夜间用红色灯光)拦停列车;没有红色信号时,可用红色物品或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摆动。 第十七条 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诸情况之一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五米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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