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失业金几号到账呢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失业保险金将在次月的15日前发放,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申领流程包括在天津人力社保APP上进行下载注册登录,选择申领类型并阅读相关须知,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确认并成功申领。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金将在次月的15日前发放。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 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 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二、天津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一)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并进行注册登录; (二)在天津人力社保APP首页,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进入; (三)选择申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或“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 1、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2、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申领成功后,申领区人社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工程”系统进行失业保险金确认发放,申领次月拨付至失业人员所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结语 失业保险金将在次月的15日前发放。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办理流程已在前面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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