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
释义 |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尚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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