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式合同包括: 1、担保、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需要注册和批准的特殊合同包括专利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地产或汽车、船舶等重要动产抵押合同、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和中外企业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