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析和管理合同风险 |
释义 | 一、的特性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不确定性。它有两个特点: 、合同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一经发生会给带来损失;风险的对立面是机会,它会带来收益。 2、合同风险是相对的,可以通过合同条文定义风险及其承担者。对风险的定义属于双方责任划分问题,不同的表达,则有不同的风险和不同的风险承担者。 如在某合同中规定, 乙方所用进口材料,机械设备的海和其他相关的费用都由乙方负责交纳 ,因为合同规定进口材料和机械设备的海关税由乙方交纳,所以国家对海关税的调整的风险承担者是乙方,如果国家规定,该工程进口材料和机械设备免收海关税、则不存在海关税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种类 具体地说,中的风险可能有如下几种: 、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风险: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引起合同过程中的激烈争执,最终导致当事人的损失。 由于没有具体规定,如果发生一方当事人额外承担费用的情况,另外一方完全可以以 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 为理由,推卸自己的,拒绝支付额外产生的费用。 3、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不严密,当事人不能清楚地理解,造成失误。 又如合同中对这些问题不作具体规定,仅用 另行协商解决 等字眼。 4、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明显属于这类条款的是,对业主责任的开脱条款。这在合同中经常表现为: 甲方对 不负任何责任 , 这样将许多属于甲方责任的风险推给乙方;与这一类条款相似的表达形式有 在 情况下,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三、合同风险承担 、的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约定转移风险。 (2)合同没有约定情况下,风险转移以为标准。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领受货物视同买方之,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 出卖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对交付地点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起,风险转移。 (3)违约情形下的风险转移 因买受人的原因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自违约之日起,承担标的物风险。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的风险承担 在承揽合同中,风险是指工作成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原因而毁损灭失,包括劳务、材料和损失。该风险之分配,应视由谁提供材料而有不同的归责:A.在定作人提供材料时,材料与劳务的风险应分别决定负担归责。关于材料的风险,原则上应由承揽人负担,但属于不可抗力的,则由定作人负担。关于劳务的风险,该风险在受领前,应由承揽人负担,即不得请求报酬;在受领后或受领延迟后,由定作人负担,即仍应支付报酬。B.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时,工作成果交付之前,由承揽人负担风险;交付之后或定作人迟延受领的,由定作人负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