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1、保护事故现场。 2、迅速报案。 3、定损。 4、修车。 5、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6、递交单证。 7、领赔款。 一、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不合理可以怎么办?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如何索赔,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如何索赔 1、报案 保险公司都开通了全国统一的报案电话,如人保财险95518、平安财险95512、中华保险95585等等。然而,由于各家保险公司服务平台的运行模式不同,案件的受理方式和流程也有着较大区别。人保财险客户在异地出险报案,都是由当地的分支机构直接受理。平安财险则略有不同,客户在任何地区拨通报案热线,都将被直接转到位于上海的全国后援中心。 2、定损 异地出险后的定损也是很有讲究的。目前,有两种定损方式可供选择: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就地定损是异地出险车辆较为常见的定损方式,由受理报案的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要提醒的是,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错过报案期限处理。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采取这种定损方式,若事故损失较大或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必须在当地完成查勘。 3、修理 原本较为简单的事故车维修,在异地出险的情况下,也需要重新被重视起来。不少车主出险后,在没有经过定损前,就选择先修理,往往无法得到保险理赔。业内人士认为,在车损不影响正常行驶功能的前提下,并不推荐车主就地进行维修。因汽车维修质量难以保证,一旦需要重复修理,车主可能需要往返两地。 4、领取赔款 领取赔款也有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据了解,绝大多数车主为不影响行程都选择后者。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以凭借理赔材料到分公司索赔。但若车主急需这笔赔款,也可以申请在出险地领取赔款,但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二、交通事故赔偿要注意的事项 1.在事故发生前,充分了解汽车保单上的各条项目。一般说来,多数人都了解所投保险中的大概覆盖范围,对于其中的详细条目知之甚少。建议与保险代理商坐下来仔细探讨其中较大数额的保险条款。这最好在事故发生前了解清楚。 2.一旦发生事故,投保公司会派人确定出事车的实际价值,主要参考汽车销售商、汽车报价手册、网上价格等因素。同时还会考虑到销售税、注册费。当然,各保险公司评估的价格不会一样。建议评估过程中,亲自参与其中进行各项调查。 3.车保公司肯定要对汽车的损坏情况做视觉评估,来估计修理费,难免有遗漏之处,你要及时指出,确保他们给予彻底的赔偿。 4.很多车保公司会建议你去某家修理厂修车,千万不要盲从,调查清楚再做决定。 二、外地人出车祸死亡怎么查处理 1、最好就近处理。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领取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各种获得赔款的方式。但由于每家保险公司在全国铺设的分支机构区域分布和数量不同,因此最终实现车辆保险“异地通赔”的具体范围还是有所差别。消费者的爱车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一般按就近原则进行理赔办理。简单的说,在消费者报案后,保险公司将与距离消费者最近的分支机构联系,该机构在接到通知后会到现场帮助消费者进行事故处理。从这个角度上看,规模越大、营业网点铺设越多的保险公司在异地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经常需要异地驾车出行的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也应对这点加以考虑。 2、要积极沟通。 一般来讲,车辆异地出险后应在出险地等待就近定损,由受理报案的保险公司当地分支机构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但是,不少消费者为了赶时间,在车辆受损不大情况下往往选择回到保单所在地后再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定损。需要提醒的是,选择这种定损方式,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错过报案期限而拒绝处理。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采取这种定损方式,若发生损失较大的事故或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必须在当地完成定损查勘。 3、领取地可进行选择。 领取赔款有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绝大多数消费者为不影响行程都选择后者。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消费者回到承保地后,可以凭借理赔材料到分公司索赔。但若车主急需这笔赔款,也可以申请在出险地领取赔款,前提是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三、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是由谁赔偿的 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的赔偿方需视情况而定: 1、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这个就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处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协商解决,赔偿方由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为准; 2、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需要维修的,责任人需要赔偿因修车期间,受害人使用代替性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责任人拒绝赔付的,则需要自己承担,法律没有强制规定。 一般保险赔偿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所以,受害人索赔时,要在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审查受害人在本公司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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