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回挪用资金罪诉讼? |
释义 | 挪用资金罪可撤诉,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罪行。挪用资金罪判决可适用缓刑,较轻的挪用行为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较重的挪用行为指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挪用资金行为需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管理、调配、使用单位资金的便利将资金挪作他用。 法律分析 一、挪用资金罪是否可撤诉 1、可以撤诉。挪用资金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此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可以适用缓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 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结语 挪用资金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或和解。挪用资金的行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数额特别巨大,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一条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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