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水质保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例 发包方: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式: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期 1.1本合同工程定于日开工;于年期日历天数为_____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 计算的合同总工期总天数为_____.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图纸发包方于___年—_—_月__—_日,向承包方提供/套图纸。 第3条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4条发包人工作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的水果的简鹏的同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每__月—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屋顶防才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5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 第6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剩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检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程具善_工检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和除工验收服告。发包方10天青组螟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赛用。发包方、承包方力理工程设工检歌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 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 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8.1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接下表约定分次向承包方预 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材料设备的供应 9.1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 不错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 不错的产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年__日.___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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