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警察接到举报的处理流程: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 2、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你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你签字; 5、警察一般会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同时,你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