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已到检察院不一定严重,案件到达检察院并不意味着案件情况严重一定会被起诉,检察官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宣布无罪。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