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投保人在主观上要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里排除投保人的一般性过失,是因为投保人不是专业的保险业者,对保险专业知识的了解不如保险人,不能要求他们象保人那样尽善良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其只需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即可。2、投保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存在误报、漏报、瞒报的情形。也就是说,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针对的是投保人的不实告知行为。3、投保人的不如实告知必须能够影响到保险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或者确定保险费率高低的决定。亦即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对于危险之估计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