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发商签章处应该有合法项目开发商的印鉴,而代理商、中介机构只能在“代理人”处签章。不管建设单位或中介挂靠哪个合法开发公司开发或售楼,所签售楼合同都必须与开发商直接签订。最后,要确保开发商签章处既有开发企业公章,又有其法人代表或委托负责人签章,以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法律分析 首先,在开发商签章处应该有合法项目开发商的印鉴,而代理商、中介机构只能在“代理人”处签章。其次,不管建设单位或中介挂靠哪个合法开发公司开发或售楼,所签售楼合同都必须与开发商直接签订。最后,要确保开发商签章处既有开发企业公章,又有其法人代表或委托负责人签章,以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纠纷。 结语 开发商签章处应有合法项目开发商的印鉴,代理商、中介机构只能在代理人处签章。不管建设单位或中介挂靠哪个合法开发公司开发或售楼,所签售楼合同都必须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同时,开发商签章处应有开发企业公章,并有其法人代表或委托负责人签章,以确保合同履行无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