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财政拨款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在将款项给学校,由学校发放给个人,现在有些地方已经直接由教育部门打款到学生个人。助学金是一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方式。它主要是以家庭收入为标准进行发放。在我国,人民助学金是国家对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学生生活费和学习费的补助,由国家预算中教育事业费及其他各部门的事业费拨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向学生无偿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