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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商家告知无法退款时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处罚;此外,还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未接受服务的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不需要商家退款,他说海关会罚款8000元
    法律分析: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处罚;此外,还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未接受服务的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货到海关需要支付清关费,现在可以退货吗?
    法律分析:能够退运,但是侵权、违法、犯罪物品不可退运。退运手续: 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单据包括: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发票,箱单、出口的发票,箱单、....退运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 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议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通常需要四到十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货物到达海关需要支付清关费,现在可以退货吗?
    法律分析:能够退运,但是侵权、违法、犯罪物品不可退运。退运手续: 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单据包括: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发票,箱单、出口的发票,箱单、....退运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 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议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通常需要四到十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外国购物送快递回国在海关4个月后仍在海关申报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3、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4、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第四条 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征收下列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起征日:(一)邮运进口货物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二)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邮运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第六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予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重新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算滞报金起征日。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以撤销原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第七条 进口货物因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作变卖处理后,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比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征滞报金。滞报金的截止日为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1日。
    在海关买东西送快递回国已经4个月了,还在海关申报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3、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4、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第四条 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条 征收下列进口货物滞报金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起征日:(一)邮运进口货物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二)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邮运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申报的,应当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在指运地申报的,应当以自邮政企业向海关驻邮局办事机构申报总包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第六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予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重新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算滞报金起征日。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以撤销原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第七条 进口货物因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作变卖处理后,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比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征滞报金。滞报金的截止日为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1日。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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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6: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