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机动车变更迁出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1.将该车违章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完毕;2.带材料到转籍车查验区交验机动车;3.在转籍车验车区拍机动车标准照片;4.到常州市车管所1号楼16号窗口核对机动车档案;5.到1号楼1楼大厅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6.窗口受理后出具受理凭证,持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7.到原受理窗口领取机动车档案及临时号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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