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登记证补办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一、车辆登记证的超出范围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时,有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4、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5、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6、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车辆登记证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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