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用地户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记表→国土资源所出具初审意见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提请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实地踏勘并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核报批→审批,出具批准书。 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住宅建设用地申请书;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户口簿。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如何办理: 1.由集体土地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到乡国土所申请登记,并提交用地审批单及有关用地来源资料。 2.由乡国土所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进行地籍调查,填写好审批表、登记卡、土地证书,并交国土资源局地籍股。 3.由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对所移交上来的资料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