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江苏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要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国各地政策不一样,你可以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清算主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未尽清算责任,或者在企业存在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后1年内不尽清算责任,造成企业财产毁损、灭失、贬值等,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遭受实际损失的,清算主体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限定在清算主体未尽清算责任的损失范围内。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肯定是有关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③如果这些人已经担任了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那么,那些企业也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拓展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对从事商业行为的限制、部分行业准入的限制、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的限制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二、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一)确定对象,认真核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要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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