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股权的质押流程是: 1、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书面质押协议; 2、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提交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资证明、质押协议等文件。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