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存在下列情况可以取保: 1、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2、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 3、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处于孕期、哺乳期,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取保候审申请书。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综上所述,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等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