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取保候审流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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