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农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根据《202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1534元/年。 具体计算的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 2、死亡赔偿金:(交警队直接以受害者的户口性质来计算,法院诉讼判决的一般结合受害者是否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等情况可按城镇标准来具体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标准:12936×100%×20=258720元 城镇居民标准:33948元×100%×20=678960元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4、误工费(根据是否存在抢救治疗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抢救治疗情况) 5、护理费:(根据是否存在抢救治疗情况及是否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80元至100元左右。 一、交通事故损害中索赔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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