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防控废弃物处置要求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要强化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保障工作,特别是定点医院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严格执行专线收运、专用联单、日收日清,确保医疗废物按时收运并依法安全处置。 2、严格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加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纳入危险废物“两个清单”进行管理。 3、各定点医院要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泥处置等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条码管理,确保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4、 各单位要加强“两会”及春节期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环境安全巡查及值班值守,做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贮存、收运、处置等规范化管理,杜绝发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非法买卖、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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