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扬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地点在哪里
释义
    一、扬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地点在哪里
    主体单位: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市民中心1号楼
    二、扬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改)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3、《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渔业船舶职务证书,方可在渔业船舶上担任相应职务。普通船员应当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方可在相应的渔业船舶上工作。
    二、扬州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条件
    1、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长度不足12米或者主机总功率不足50千瓦渔业船舶的职务船员,年龄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根据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适当放宽;
    3、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4、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9: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