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办理流程:一、申请人本人持下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有些地方是去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处,户政处等,具体咨询一下公安机关单位)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二、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某些地区已经采用了自助取证系统,市民只需在收到证件制作完成短信通知后,到当地指定的24小时自助取证点即可取证,取证时凭回执号和个人左右手拇指指纹验证,旧证无要求回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