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也就意味着,明年3月1日起,只要是经营相关的活动,必须通过商业版收款码才能收款,所以,商家须提前完成收款码的升级,以免影响生意经营。申请微信、支付宝商家收款码的途径有两种,一是自己有营业执照的,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商家收款码小程序提交资料,申请开通,费率一般为0.6%;另一种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服务商拓展员通道,申请开通,费率一般为0.38%。【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 信息平台。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入网特约商户信息平台,对收单机构与入网特约商户、支付受理终端的关联关系和收单交易风险进行必要监测。信息平台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采集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名称、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编码、支付受理终端类型及序列号、业务类型、收单结算账户、特约商户经营地址、支付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的布放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特约商户核心入网信息。收单机构应当于特约商户入网、变更、终止服务后2日内向清算机构报送上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