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掉已购房的房屋 |
释义 | 购房者可退房的四种情况:1、购房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果;2、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4、房屋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生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购房者可退还已购房屋:1、购房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果;2、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在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3、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无法交付;4、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拓展延伸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退房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来说,购房者可以在合同规定的一定时间内,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退房。退房条款通常规定了退房的条件、程序、退房费用等方面的内容。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退房条款,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操作。此外,在退房时,购房者还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避免出现纠纷和损失。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该仔细了解房屋购买合同中的退房条款及相关规定。 结语 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开发商原因未交付房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等情况,申请退房并赔偿损失。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仔细了解房屋购买合同中的退房条款及相关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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