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教唆犯为主犯的,按刑法中关于主犯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精神病人和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么 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那么就是胁从犯。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出发,起了主要作用,则按照对于主犯处罚的原则处罚;起了次要辅助作用,则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二,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由于教唆人主观上具有较出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所以独立构成教唆犯。但是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对于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不适用共同犯罪的概念。 三,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二、教唆盲哑人犯罪如何处罚 教唆盲哑人犯罪,对于教唆者的处罚,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确定。教唆盲哑人犯罪,同样是犯罪行为,与盲哑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者起主要作用,将会加重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教唆犯如何定罪名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第一款是关于对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处罚原则和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在罪犯分类中称教唆犯。根据本款的规定,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指教唆犯罪的人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即在实行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及教唆的程度不同,对完成所教唆的犯罪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因此,规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由于未成年人经历少,思想尚未成熟,容易被教唆,其教唆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规定对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2、第二款是关于对教唆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对被教唆人没有起到促成犯意,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直接的犯罪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