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的人办不了居住证怎么办 |
释义 | 有案底的人不能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证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职业资格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并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填写申领表,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居住证。 法律分析 一、有案底的人办不了居住证怎么办 有案底,同样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有案底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 二、最新居住证转户口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2、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3、办理流程: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4、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结语 办理居住证,有案底的人也可以到居住附近的派出所申请,法律并未规定有案底不能办理。转户口申请需要有效身份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办理居住证需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明、近期相片等材料,流程为填写申领表并提交给派出所。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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