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要素? |
释义 | 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要素: (一)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二)在主观方面上是直接故意犯罪;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二、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我国目前没有私分罚没财产罪,只有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私分罚没财物既遂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满足下列要件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