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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期限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发生 交通事故 的,为了鉴定和勘查,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车辆的扣押的。扣押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如果非法扣押的,需要赔偿当事人损失。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是多久? 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期限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 行政强制措施 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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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0: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