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可以扣车多久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出具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没处理 车不要了7年没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二、车在事故车中的处理完事故车没了怎么办? 可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如果经通知的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车辆依法进行报废或者拍卖的处理。 三、肇事逃逸一定要扣车吗 肇事逃逸要扣车。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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