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个人独资企业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四)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没有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变更后的法人因为已经于曾担任的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其不再享有作为该公司法人所用的权利。,(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载明:原登记事项及申请变更的事项),2、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的文件:,(二)名称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住所变更:需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四)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1、出资方式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须由全体家庭成员在《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上签名;,2、出资方式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应登报公告。,(五)投资人变更:,1、转让协议、继承文件,2、新投资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参照开业部分),3、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4、公告材料,(六)经营范围变更: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1、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2、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的资质证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无法把个人资产和企业的资产进行分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