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格权受侵害后的处理方式是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是对方不承担此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1、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 2、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4、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5、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 6、肖像权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 7、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 8、隐私权 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9、信用权 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