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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的效力何时生效?
释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只有在股东名册中记载的股东才能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需向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出资时间,并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时间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和时机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和时机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股权转让的意愿和条款。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需要履行特定的程序,如向公司注册机构报备或经股东大会批准等。此外,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特定的生效日期或条件,那么在满足这些约定前,股权转让可能不会生效。最后,股权转让的生效时机还可能受到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附加条件的影响,如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满足特定的业务条件等。因此,股权转让的具体生效条件和时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结语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和时机取决于多个因素,如书面协议、法律程序、股东大会批准等。具体的生效条件和时机需根据合同和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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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