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黄的场所管理人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司涉黄对经理的处罚标准取决于涉黄的程度,如果是容留卖淫的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如下: 1、被引诱、容留或者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的; 2、容留、引诱或介绍2人以上,从事卖淫活动的; 3、容留、引诱、介绍未满18周岁但已满14周的未成年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4、其他引诱、容留或介绍卖淫的行为,应该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