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是住院的话,需要在要住院的时候向医生出示你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如果看病的医院支持实时结算(即医院开处方的时候已经帮你报销了),那么在出院后就不用再跑去医保部门报销了,因此已经报销完了;但如果看病的医院没有实时结算的能力,这就需要在出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去医保卡所在的医保部门报销。要带上:身份证(代办的话要同时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出院小结(病历),疾病证明书,住院收据,医药清单。 2、特殊门诊一般都是可以实时结算的。但如果不能实时结算,那就带上你的身份证,医保卡,特殊门诊证(卡),医药清单以及门诊收据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