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服务期协议旅行过程中,解除服务期协议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当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不的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实施过失性裁员时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为此时用人单位解约是被动的,既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在履行服务期协议过程中,解除服务期协议是违背义务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实施无条件解约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此时劳动者解约也是被动的,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八)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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