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名誉权是法定人格权的一种,受法律保护,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需要依法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对损害结果持有的故意和过失两种心态,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名誉的严重损害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诋毁他人的名誉,需要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综上所述,名誉权是法定人格权的一种,受法律保护,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是违法的,需要依法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