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户需不需要户主去分户 |
释义 | 分户手续不需要户主去,可以由本人办理,除非办理分户手续的人就是户主本人。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或者其他事由需要办理分户手续时,应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吗? 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携带《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根据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了可以分户口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实践中女方一般也会将户口迁出,迁出户口时可以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执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结婚后户口本应当怎么分户 结婚后户口本的分户方式:先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然后当事人携带分户所需的材料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认为当事人符合分户条件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依法为其办理分户手续,并变更当事人户口本上的相关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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