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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签字生效嘛?
释义
    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签字也是生效的。签字只是你签收,收到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文件。不予立案通知书作出之日起就生效了,但是您对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时可以提出复议。你不签字,只是不签收,这没关系,你不签字法院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比如留置送达,那样同样视为已经送达给你。如果你在15天内不上诉,判决照样生效。如果你不认可判决,不想让判决生效,建议你签收,然后在15天内提起上诉。上诉后,一审判决就不再生效。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律文书的效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所有要件,例如双方是否具有订立该法律文书的能力,是否属于自愿等,不同的法律文书所要求的生效要件是不一样的。
    一、立案通知书什么意思?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二、什么是立案决定书?
    三、《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立案决定书》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
    不予立案通知书,是办案单位制作的一种文书,当事人是否签字都会生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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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3:51:20